朋友开公司,让我当法人有风险吗?

 

来源:东方财会   时间:2019-09-08   浏览量:1256次


 

   朋友开公司,让我当法人有风险吗?朋友新开了一家公司,想让我做挂名法人,可我无股份,不参与经营,也不拿工资,挂名法人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这样做当法人有什么风险?

 

一、朋友开公司,让我当法人有风险吗?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是受雇于公司为公司履行职务的人。值得强调的是,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可以视为公司的行为,一般来说,其行为后果归属于公司,但法律规定有法定代表人会因公司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二、做公司法人风险具体有:

风险一 :行政处分、罚款

在公司有非法经营、偷税漏税、抽逃资金等法律禁止行为时,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罚款。(《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

 

风险二 刑事责任

对于公司的犯罪行为,很多时候会实行双罚制——不仅追究公司责任,还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这里的责任人员,很多时候就包含法定代表人。

 

常见的涉及法定代表人的犯罪包括:偷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

 

风险三 可能被采取强制措施

当公司在以下三种情形时,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采取强制措施:

 

(一)破产程序;

(二)被申请强制执行;

(三)欠缴税款。

以前有很多人因为别人给了一点好处就随便答应朋友给他的公司当法人,如果朋友正规经营还好,但是做违法的事情,第一个承担责任的将是你,而很多人借用别人名义当法人,往往都是做一些灰色或者违法的事情,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就尤其重要了。

 文章来源:http://www.acctpers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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